杨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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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律师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降低量刑

发布者:杨凯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771人看过 举报

2020-11-1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张X在自家家中种植大麻,并在telegram中售卖,通过快递运输,共计一千余克。2019年9月,张X被浙江某地公安抓获,在张X家中搜查出手机(包含聊天记录、快递查询记录)、邮寄快递时穿着的衣服、使用的车辆以及部分未售出的大麻。张X的行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浙江某地公安依法侦查,检察院依法起诉。

张X到案后,态度很差,拒绝供述任何案件事实,拒绝在笔录中签字,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多次提审中,拒绝回答问题。

【承办经过】

律师接受张X家属委托后,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会见张X的过程中提醒张X,对司法机关的调查,要实事求是,认为司法机关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讲,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不利于其自身利益。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查看了相关卷宗、张X邮寄快递的监控录像等材料,认为公安机关侦查所得证据,已经能够证明张X实施了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提醒张X,若事实与侦查结果一致,如实供述有利于量刑。若不一致,可向律师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但张X不予承认,也未提供任何证据或线索。

审判阶段,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法官认为李X的态度非常不好。律师也多次与李X沟通,让他摆正态度,李X坚持否认侦查所得事实。鉴于此,根据律师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原则,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但重点工作放在了量刑问题上,多次与检察官、法官沟通李X的家庭情况,主观恶意,以往表现等情况。最终检察官、法官认可律师的部分量刑意见,在量刑时考虑了律师的意见,成功为当事人降低量刑。

【办案总结】

1、刑事案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与虚假供述,都不利于当事人的自身利益。

2、当事人要相信律师,律师是为了当事人利益而为的。

杨凯律师,法律专业学士、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2011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94
  • 擅长领域: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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