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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被开除等劳动纠纷,在哪里、向谁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作者:李世英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次举报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公司单方调岗有经济补偿吗?公司把我开除了怎么办?……诸如这些劳动相关的问题是很多打工人可能经历或正在经历的,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想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该去公司所在地法院还是工作地的法院呢?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一样吗?

 

一、案例引入

廖某为具有石材养护专业知识技能的工作人员,于2020年春节后入职到上海某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安排廖某的工作地点在苏州市姑苏区某商场。2022年8月由于商场装修,公司在该商场的项目暂停经营,遂通知廖某在家待业。此后公司停止发放生活费、并停缴了廖某的社保,拖欠工资长达半年之久。廖某与公司协商未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到底要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去法院起诉呢?需要到上海维权吗?

 

二、律师分析

劳动纠纷需要先劳动仲裁,不是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我们国家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即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了可以到基层法院起诉,进入一审程序,对一审判决还是不服,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二审。

(二)劳动争议案件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所在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廖某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上海)或是劳动合同履行地(苏州市姑苏区)申请劳动仲裁,考虑到廖某在苏州市劳动仲裁更为便利,本律师建议其到实际工作地所在区仲裁申请。

(三)双方对劳动仲裁结果都不服,分别向单位所在地法院和实际工作地法院起诉了,由哪个法院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先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维权小贴士:这也是劳动维权中的一个小技巧,如果公司或者员工不服仲裁结果、想要在自己方便的法院管辖,记得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尽快去起诉哦~)

 

三、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劳动争议管辖的法律小常识,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或解决劳动纠纷,请联系苏州劳动法律师李世英律师(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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