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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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但户口显示未婚,怎么办?柯律师自有锦囊妙计。

发布者:柯国娟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2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女、B男,婚后生育一子,购入一套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购入一辆车登记在B男名下,开了一家公司登记在B男名下,后感情不和,A女想起诉离婚,但A女户口显示未婚。A女几次到民政局离婚,未办成。经人介绍找到柯律师。

【庭审难题】

柯律师分析:公司的利润如何查清,尤其是未入账的,收现金的部分?

【代理意见】

我代理A女,我方意见是:

1. 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感情,感情已经破裂,离婚;

2. 儿子由A女抚养,B男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

3. 财产平均分割。

【裁判结果】

开庭审理,经本律师代理,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双方离婚;

2.儿子由A女抚养,B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

3.房子、车、公司归A女。

【律师见解】

1.户口显示未婚,无法离婚,建议寻找律师帮忙;

2.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面是因为对方不懂法,一方面是对方心结没打开比如恐怕自己离婚后再娶不到或者嫁不出去,或者担心孩子单亲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懂法又懂人心理,能快速找到症结,帮你解决问题,脱离苦海;另外一方面是病态心理,总认为只要不同意离婚,就可以拖死对方。其实有上述想法的都是不正确的,《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自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局满一年的。又起诉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柯国娟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手机:18772102871电子邮箱503096068@qq.com地址: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620********2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