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柯国娟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3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A女是四川人,B男是襄阳人,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感情不和,A女想起诉离婚,但B男当时在境外。A女经人介绍找到柯律师。
【庭审难题】
柯律师分析:B男在境外,法院如何送达?送达程序繁琐,周期长,送达有风险。
【代理意见】
我代理女方,我方意见是:
1. 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感情,感情已经破裂,离婚;
2. 孩子一人抚养一个,男孩男方抚养,女孩女方抚养,抚养费互不相找;
【裁判结果】
开庭审理,经本律师代理,法官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并判决离婚:
1.准予双方离婚;
2.孩子一人抚养一个,男孩男方抚养,女孩女方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互不相找,都有探视探望权。
【律师见解】
一方在境外的,或者在监狱服刑,或者被拘留的,原告都有权起诉,这种案子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
另外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是感情破裂,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建议还是找专业的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