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二被告人在烧烤店吃烧烤、喝酒,三被害人在邻桌吃烧烤,期间一被害人对讲机掉落,在其捡对讲机时,与二被告人发生口角纠纷,遂二被告人使用木凳子、剪刀殴打被害人,另外两被害人在劝架过程中也被二被告人打伤。二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经过法院审理,二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代理人认为:
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王启权律师团队
发布者:王启权律师团队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3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二被告人在烧烤店吃烧烤、喝酒,三被害人在邻桌吃烧烤,期间一被害人对讲机掉落,在其捡对讲机时,与二被告人发生口角纠纷,遂二被告人使用木凳子、剪刀殴打被害人,另外两被害人在劝架过程中也被二被告人打伤。二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经过法院审理,二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代理人认为:
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