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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发布者:吴波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1295人看过

  今天有人来所咨询,他开了一家售卖医疗设备、耗材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他经人介绍购买了五张共计56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购买的上家被抓了,公安找他问话,并要求他提供相关信息。担心自己被刑拘,于是他便来所咨询。

  首先,如果真的只是单纯购买,没有其他行为,虽然购买也触犯了刑法,但是在购买数额不大的情况下,补缴相关税款后,刑事责任可能仅限于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可能会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

  其次,一定要配合警察,态度一定要好,知无不言。不要想着为朋友或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向警察隐瞒。公安部门能找到你,手上必然已经掌握了证据。你的隐瞒,除了让你自己受到刑罚制裁,并不会有其他效果。

  最后,刑事结束之后,要及时向税务部门补缴税款,并缴纳罚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内涵: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罪并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如果仅单纯购买,没有其他行为,数额不大,补缴相关税款后,刑事责任可能仅限于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可能会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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