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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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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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发布者:姜勃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697人看过

 基本案情:

    本案原告于2010年租赁被告一门面经营卤制熟食,租赁期到2014年1月18日截止。在2013年期间,因原告在当地有多家卤制熟食店,因店面占地商圈原因,涉案门店的经营利润不如其他几个门店,又因人手不够,原告遂在2013年断断续续关门了一段时间,本案被告见此情况,便于2013年9月擅自撬开门锁,将原告门店内设备拖走,拆除装修,自行经营。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不予理会。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装修损失。一审法院以店员将备用钥匙给房租的行为视为退租,认定原告的损失,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判决被告退还一半房租和押金。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擅自收回房屋违约,退还全部剩余租金和押金,因装修损失未进行鉴定,不予支持。经过法院协调,被告将保管的设备返还原告。

    本案焦点:

   1承租人“交钥匙”行为是否是为退租?

   2、门店装修损失,如何计算?

    本律师点评:

    1、在生活实践中,房东完全可以以查看房屋设备、监管房屋设施等理由要求承租方提供房屋钥匙,而一般情况下,承租人都会提供。房东仅以“交钥匙”的行为不能认定承租人提出退租。《合同法》规定了几种解除合同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法定解除情形。在本案中,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情形,也不满足法定解除情形。如需解除合同,只能双方协商一致,很明显,房东在未提交其它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情况下,仅就“交钥匙”的行为不能证明双方就解除合同已协商一致。

    2、门店装修损失,可以在租赁协议中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采用年限折旧和司法鉴定计算损失。年限折旧,对证据的要求很高,需要提供装修投入资金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装修效果图等证据证明,再按照租赁年限折旧计算。司法鉴定,即向法院申请对装修进行司法鉴定,让专业机构对残值损失进行鉴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一种很难证明,法院一般也不认可;第二种方案,当事人需先行垫付鉴定费,而且像本案,装修已全部拆除,如何鉴定也是问题。因此,建议尽量在租赁协议中约定装修损失的计算方式或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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