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曹晓春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78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赵女士离婚后,因离婚时财产未分割清楚,向前夫主张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赵女士与老公2020年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问题没有明确。2022年赵女士老公向赵女士出具书面文件,文件载明:“我自愿对赵女士进行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补偿,总金额为40万元。”上述款项于2022年7月31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赵女士前夫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付款。
点评: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时,都应该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清楚,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可有有效的节约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
(二)更好的在离婚的当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能尽量避免在离婚后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建议: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建议当事人找律师做好明确规划,以免当事人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浪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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