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月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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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作者:杨月影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54次举报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六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中,当受害人死亡后,其配偶是否有权主张被扶着人生活费,在司法实践中不尽统一,那么,如果受害人的配偶如何能享有这种主张呢?
1、当受害人死亡时已达退休年龄,子女具备赡养能力的,受害人配偶无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2、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对于已经退休且享受退休待遇的近亲属,无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3、受害人死亡,其配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当受害人的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配偶应提供受害人从事一定劳动并取得收入的证据。
综上,死者已满60的,需要提供死者生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或者从事某项工作的证据,配偶需提供自己没有劳动能力也无其他生活来源,生前需要死者抚养的证据才有可能支持配偶的别抚养人生活费。


本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本科,学士学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已近10年。执业前曾在某法院执行局工作多年,有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6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