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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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圳律师正名

发布者:陈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782人看过

    近日惊闻某一律师利用其在某一地产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便利,伪造购房款收据,以一房两卖为由,以其妻的名义向宝安区法院起诉,要求地产公司支付巨额的赔偿。结果被发现其提供的证据系其伪造,最后该律师及其妻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深圳警方刑拘。

    该事件发生后,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后经深圳律师协会核实,该律师系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而非广东省司法厅注册的深圳执业律师。后深圳律协发表声明称该律师并非深圳律师。

    此类引发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律师的定义,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和律师司法实务,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并非学过法律或者毕业于法学院校的人,或者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都叫做律师。由于各种原因,在深圳的各个角落活跃着一大批的“法律爱好者”,他们并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自称,别人也称其为某某律师,而且普通的老百姓也认为:只要能懂得一点法律,有胆子上法庭的人,那肯定就是律师了!而实际上,他们被称之为“黑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黑律师”并不仅仅指那些也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窃以为:“黑律师”包括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和虽然取得律师执业证,但是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做出种种有损律师形象的行为、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黑心律师。前类黑律师由于其并没有律师执业证,所以还不是我们的同行,而后一类则严重败坏了律师的公众形象,并给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但实际上,由于社会上并没有多少人对律师的定义有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了解,所以每每传出律师的相关新闻时,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并非律师所为。而且律师也有注册地之分,如在湖南注册的律师称为湖南律师,在广东注册的律师称为广东律师。不能因为某一律师在某一地方从事了律师工作,就成为了某一个地方的律师。比如四川的律师在北京办理了法律事务,我们就不能称其为北京律师。所谓某某地方的律师,如上海律师、北京律师、深圳律师、南京律师,是以其注册地来区分的。如上述报道中所称的律师,有很多报纸都称是“深圳律师”,而实际上其注册地是在湖南,只是其在深圳开展执业工作而已,因此其为“湖南律师”。

    严格来讲,如果新闻媒体没有经过严格的核实,就以“深圳律师”等称谓进行相应的报道或者转载的话,实际上已侵犯了深圳律师的整体声誉,贬低了深圳律师的整体社会评价。深圳市律师协会或者深圳市律师协会的会员即任何一个律师,都是可以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名誉侵权诉讼的。新闻界对于律师的报道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如果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就予以发表的话,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上述报道也提醒各位律师同行:从事律师工作,一定要将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放在首位,只有坚决捍卫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律师,才能被称为合格的律师,也唯有此,才能不枉负“律师”之名!

    (陈伟律师  2008年6月7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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