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收益,也有风险,而投资人进行投资开公司、购买公司股份,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所以当公司亏损时,不少人不想继续投资,希望解除投资协议收回出资,就是不难理解的事情。但这样是行不通的,投资人不能因公司亏损而要求返还出资。
在实践中,公司经营有亏有盈是很正常的事情,投资人不能因为公司亏损而要求返还出资款。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不管公司盈余还是亏损,股东要想拿回出资款的,通常只有股权转让和公司清算两种方式。
因此,当公司亏损时,投资人不可以解除投资协议,要求返还出资。
倘若不想继续投资了,可将股权转让出去,尽可能弥补出资损失,或者当公司满足解散条件时,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通过解散清算尽可能回收出资。
需要注意的是,当公司亏损时,投资人不能解除投资协议,收回出资,并不是说,投资协议不能解除的。
按照合同法规定,投资协议存在以下情形的,投资人可以解除撤销协议,要求返还出资,甚至要求赔偿损失:
1、投资协议另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3、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同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协议被解除撤销后,协议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无返还必要的,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投资人因上述情形,解除投资协议的,可要求返还出资及赔偿损失。
总之,当公司亏损时,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是不能解除投资协议,要求返还出资的,除非存在法定的情形。投资人想要止损的,应该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方式,如有仍有疑问的,可点击右上角“找个律师”,向经济纠纷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