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确认合伙合同无效,被告如何胜诉。
一、案由
合伙纠纷
二、案情
2015年4月底,尹某与金某签订了《阳光天使幼儿园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创建幼儿园。并约定尹某出资110万元,占出资比例55%,金某出资90万元,占出资比例45%。另外,协议还约定盈余分配、债务负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事宜。2015年5月4日,金某通过银行向尹某账户汇入51万余元,5月11日又汇入18万元。2015年5月底,案外人管某加入合伙,三方重新签订《合伙协议》。2015年7月中旬,管某退伙,三方又签订《退款协议》,并约定了尹某退还管某人民币12万余元,金某退还管某11.8万余元。后幼儿园前期经验不善,运作缓慢,金某想退出合伙,并以幼儿园没有证照为名起诉被告尹某。后被告尹某找到本律师团队代理。
二、原告诉讼请求及诉讼措施
请求确认双方合伙协议无效,并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71万余元及利息。并查封了被告三处房屋。
三、被告答辩
合伙协议有效,且已经实际履行。原告诉求无依据。原告陈述非事实,且违约在先。
四、案件焦点
合伙协议是否有效,理由和依据
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某教育体育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执法检查现场调查笔录》
被告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以上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五、结果
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律师建议
合伙是听着美妙,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美好。合伙一般都是有共性或感情不错的亲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来的,绝大度数缺少有效的管控机制。建立初期关系都不错欢声笑话,做好皆大欢喜,但做不好很容易反目成仇。这里的“不好”包括做亏,也包括做大后一方想独自成果。最好的亲朋间尽量不要用这种方式进行商业活动,如果真要用,那就先完善好协议,并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公章管理制度、公司运营制度等,避免乱象重生,产生纠纷。天时地利人和,财源滚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