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取得孩子抚养权
近年来,离婚率屡屡上升,同时也带来社会和家庭影响,但受到重大创伤的是孩子,结合《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针对影响孩子抚养权有关法律条款整理如下:
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于哺乳期内,为确保婴儿的发育生长,一般应随母方日子。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② 母方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指对子女有遗弃、优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③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峻残疾、母方经济困难及日子环境对抚育子女明显不利的及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两性混乱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日子的。
④ 爸爸妈妈两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的,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
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首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本质、日子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爱情密切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妇女权益保证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② 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首要指夫妻长时间两地分居的状况。
③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等。
④ 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
⑤ 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能够作为优先要素加以考虑。
⑥ 子女独自随(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有才能帮忙照料(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育子女的状况、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日子发作争议的,应考虑子女自己的定见。
㈣、爸爸妈妈两边可协议轮番抚育子女。
律师寄语:在起诉离婚时一定要注重证据的取得,是否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关键还是要看双方取得证据的情况,所以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在积极主动解决夫妻感情的同时也要注重证据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