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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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注册为股东如何维权?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0日|分类:公司法 |644人看过


白话讲公司法,提供最务实的解决方案,今天针对个别企业家提出的下列问题为大家讲讲。

被冒名注册为股东如何维权?

被冒名注册为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

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自从实行公司资本认缴制后,被冒名注册为股东的维权事件越来越多;

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履行出资义务有瑕疵的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或者出资瑕疵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时,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账本等资料保管不善,导致不能清算的,亦需要承担责任;

等等。

二、维权主要分三个方面:

非诉处理:

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投诉或者报案,获得鉴定,认定字体或印章为伪造形成,与主办人员沟通,协商对登记行为进行变更,亦有工作人员为明确责任,建议你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被冒名必然被伪造签字,但是现实中非本人签字情况大量存在且工商登记机关实行形式审查,很多法院认定只要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即不支持请求,故此种维权方式亦有一定风险性。如能证明身份证件确实丢失过,未参与公司的运营等,法院一般倾向于认定支持诉讼请求,操作上会寻求工商机构意见,可否直接办理变更,如不能办理或者工商登记机构拒不配合,法院根据情况会撤销登记。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最主要是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实践中,为保护债权人及善意第三人,原则上实行商事外观主义,胜诉案例不是很多。一般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不具备股东资格。

从律师本人的实务经验来看,被冒名股东的维权路径,行政诉讼比民事诉讼更为实用高效,成本较为低廉。

欢迎各位提出意见或发问,可通过电话、微信或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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