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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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0日|分类:公司法 |527人看过


白话讲公司法,提供最务实的解决方案,今天针对个别企业家提出的下列问题为大家讲讲。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比如男方擅自转让了作为夫妻共同资产的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女方如何维权。以下以男方侵权为主讲述。

此种案例法院审判的风向,早期支持被侵权方请求,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决定处置,在后期出现两种方案,价值不大的一般以家事代理权,认可转让效力;价值大的,法院一般还是支持被侵权方的请求;现在的动态,即使商事外观主义,保护的是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登记在谁名下,谁既可以处理。

何为善意的第三人,受让股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慎义务,支付了合理对价,即可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法律审判分割的主要是股权的价值,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分红权等,如果实行侵权的一方,利用此规定,将表决权及分红权与出资比例剥离,将如何维护被侵权方的利益,法院目前尚无判决。

欢迎各位提出意见或发问,可通过电话、微信或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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