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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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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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分割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175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内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法解释三出现前,本律师团队代理一起男方因无钱治病欲通过离婚变卖房产获得救命钱的案件,因没有法律依据,案件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现在婚姻法解释三有了明确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现实生活中,一方打算离婚时对方往往不同意,打算离婚的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前会转移财产或者过度消费或者大量借贷外债已达到不法目的,不同意离婚这方这时即可根据此条提起诉讼,对夫妻财产进行保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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