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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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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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指导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2232人看过

    结合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下面简单进行介绍:
    一、离婚案件主要处理三个内容。  
    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数额。孩子的探望权。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二、离婚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携带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注意:1、户口本信息和身份证信息一致。
    2、户口本上要显示已婚。
    3、民政局一般要求离婚协议按他们的格式做,建议有律师陪同,对夫妻双方的特殊约定进行把关。
    (二)诉讼离婚
    1、案件管辖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北京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居住证明,法院认可的是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出具的证明。
    2、立案当事人必须到场。携带身份张、结婚证、诉状两份及证据材料两份。
    3、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争取抚养权要举证证明孩子随自己生长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5、财产方面。首先要确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必要时可以通过律师调查和申请法院调查。
    6、如果调解离婚,一定注意调解协议的实用性,便于执行。
    
    以上是本律师的一些经验总结,时间仓促,不明白之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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