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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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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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继承的范围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016人看过

高某诉称:范某和严某是夫妻,严某生前向高某借款10万元,现严某因病去世,范某应当支付该10万元的债务。范某辩称:严某的债务应当由严某自己承担,且自己不是严某唯一的继承人,严某还有一双儿女,儿女应当偿还该笔债务。

律师认为:该笔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看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承担,现在严某已经去世,范某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该笔债务,如果严某的遗产已经发生继承,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该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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