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诉称:自己和杜某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杜某代为郭某持有a公司6%的股权,后a公司分红,杜某作为名义股东取得了a公司的分红款10万元,郭某要求杜某返还分红款10万元以及利息。
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 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郭某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
郭某诉称:自己和杜某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杜某代为郭某持有a公司6%的股权,后a公司分红,杜某作为名义股东取得了a公司的分红款10万元,郭某要求杜某返还分红款10万元以及利息。
律师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 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郭某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