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林涵律师代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调解结案
内容
【案情经过】 申请人杨某甲入职某建筑公司,在该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从事木工岗位,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日计算,实行月结薪资,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作业期间因连日降雨造成工地土体松软,杨某甲在工作时遭遇工地塌方,被泥土掩埋,经工友施救后先后在多家医院开展抢救与康复治疗,伤情诊断包含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椎体骨折、肩胛骨骨折等多项损伤。后续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九级。
接受委托之后,因缺少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工伤办理流程需要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代理方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仲裁过程当中,该建筑公司愿意配合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就工伤保险待遇再次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合计赔付 20 万元,首期 10 万元三日内给付,剩余 10 万元待杨某甲配合完成意外险理赔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后续全部赔偿款项均已经实际足额支付到位。
【争议焦点】 无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如何固定事实劳动关系,顺利推进工伤认定程序;工伤九级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与赔偿金额如何核算;调解款项支付节点、意外险配合义务如何在协议当中作出清晰约定,保障赔偿款实际落地。
【裁判结果】 本案没有出具正式仲裁裁决书,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向杨某甲支付共计 20 万元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分两期履行,两笔款项均全部履行完毕,案件纠纷全部解决。
律师价值
林涵律师熟悉工伤全流程,针对无书面劳动合同的难点,规划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完整维权路径。在仲裁中推动用人单位配合工伤流程,合理核算九级工伤各项待遇。谈判时设计分阶段付款的调解方案,附加意外险配合义务,保障赔偿款项全部实际兑付,帮助当事人拿到足额工伤赔偿。
林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