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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发布者:石燕珍律师|时间:2016年10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15580人看过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能依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具体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无法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诉讼中无法达成调解进行离婚,则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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