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刚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毅石(北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涉外仲裁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合资合作兼并收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发布者:贾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招商引资 |1056人看过

2012年初,三一重工联合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收购了世界混凝土巨头,德国混凝土机械制造商普茨迈斯特公司,为其在欧洲市场的发展铺平道路。国内工程机械龙头广西柳工紧随其后,以3.35亿人民币和偿还调减负债的方式,完成了对波兰HSW工程机械业务单元项目的收购。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高潮迭起,2009年更是跃居全球海外投资数额的次席。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并购市场共完成1157起案例,披露价格的985起并购交易金额达669.18亿美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同比增长86%,交易金额同比增长92.3%。

本世纪初,我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一大批企业借着中国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在国际市场上大显身手,同时我国也不断完善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及管理体系,制定针对不同投资主体、地区和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为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所谓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一般会经历规划考察、尽职调查、谈判及签署法律文件、实施项目等步骤。

1. 初步规划考察。企业首先应当结合目标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形势、市场准入、劳动及税收等方面对投资风险进行总体评估,选择交易结构。同时,由于目标国家的法律可能与我国不尽相同,所以要特别注意诸如反垄断审查、财务处理等问题。

2. 尽职调查。在完成了初步的考察后,如企业决定进行海外投资,则聘请目标国律师配合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财务、税务、知识产权、劳务、合规性及投资目标优势领域等多个方面,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适时重新评估投资风险,也为后续谈判及起草文件提供依据。

3. 谈判及签署。企业海外投资进入是执行阶段,就涉及的主要协议内容,包括标的、价格、交割、保证与陈述、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问题作出起草规定。

4. 项目实施。该阶段主要是通过我国和目标国政府的批准,其中我国对于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主要涉及到发改委、商务部和外管局三个部门。发改委方面主要就项目核准权限、登记、备案、信息报告等方面予以审核管理;商务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地点的投资环境、投资导向、履行国际协定等方面予以审核;外管局则主要负责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登记及资金汇出的核准。(毅石律师事务所 陈侃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