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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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税可以收多久?

发布者:贾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税务 |1681人看过

当年的一部《交响情人梦》不仅引发了收视热潮,更是带动了古典音乐热。话说,笔者前几天看到有人在网上大赞帕海贝尔的“卡农”,说“卡农”是现今为止最受全世界所喜爱的古典音乐作品,从电视广告、广播、婚丧喜庆、拔牙看病、百货公司、书店、饭店、手机铃声下载,都听得到它。说“卡农”全长仅五分钟,虽然是一首精美的小品,却让帕海贝尔一辈子名留古今,如果他还在世的话,那可能是全世界版税收入最高的音乐家。

 

看到这里,笔者忽然开始八卦起来,要知道虽然全世界好多国家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都对著作权加以保护,不过呢著作权的保护期还分了好多种情况,这保护的期不一样,意味着作者能抽版税的时间就有不同。下面就说说一共分了哪几种情况,保护期怎么个不一样。

 

《伯尔尼公约》里面对于著作权的最低保护期是这样规定的,公约的成员国可根据其国情提供更长的保护期。

 

作品类别

保护期限

起算时间说明

一般作品

作者终生加50年

/

电影作品

50年

自创作完成起

匿名或假名作品

50年

自发表起

摄影作品

不低于25年

自作品完成起

实用艺术品

不低于25年

自作品完成起

 

话说,当年《伯尔尼公约》里规定的一般作品的最短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50年,是为了让作者及他的继承人可以享受作品带来的利益(也就是俗称的“版税”)。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了,这时候德国提出来,保护期应该延长。后来德国的著作权法上明确了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德国开了先河之后,欧盟各成员国随后根据欧盟的《版权和相关保护期指令》,把他们的法律也都改了,改成和德国一样,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欧盟改了之后,美国作为一个创新大国,一想不对,自己国家的保护期才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这样一来,美国国民输出到欧盟的作品,受到的保护要比欧盟本地的少20年,这不亏大了嘛。就这样美国也把自己的版权法给改了,也改成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

不过呢,中国、日本以及其他不少《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好像都不是很介意这个保护期上的差距,规定的保护期都是公约规定的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也就是说,版税也只能收那么久,相比欧盟和美国,感觉待遇还是差了点啊。(毅石律师事务所 刘洪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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