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在郴州购得5月5日T202次郴州至北京西火车票一张,票载“10车 18号中铺”。5日上车直奔10号车18号,见中铺已有一女士酣睡。问列车员,查票夹,知该铺已有他人持海口至长沙票占有。就是说在郴州至长沙这300多公里中,这个铺位还不属于我,而我和那位都已为这一段距离支付了费用。多年来第一次遭遇重复售票。
后向列车长反映情况,方知是随车补票员,受另一车长指令为海口上车的旅客补了到长沙的卧铺票,重复售票就这样发生了。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是否经常发生,于是在安顿下来后(将我安排在了10号车9号中铺),发短消息给助手让他查一下这方面的消息和有关规定,助手随后告知,2003年铁道部曾明确表示重复售票属于严重违规,但具体规定助手一时没查到。看来铁老大重复售票也不是一二次,一二天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