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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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园与海德公园

发布者:王良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696人看过

    自尧设诽谤之木、进善之旌以近,中国民众少有公开自由表达意愿的机会。中国朝代的更替,原因固然很多,但民众不满无处渲泄而积淤成难,是为一重要因素。揭竿而起,一呼百应,实在是压抑太久、太深的缘故。

    紫竹院公园、日坛公园、世界公园被官方辟为奥运期间的游行示威区,无论是被视为表面文章,还是确有实质意义,都无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史上的一醒目座标。

    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早已载入《宪法》,但规范公民这一权利的《集会游行示威法》更多的是对这一权利的限制。通过批准的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事例实不多见,表达对政府不满意愿的集会游行示威能得到批准的恐如凤毛麟角。

    借奥运东风,官方适时地开放紫竹院公园、日坛公园、世界公园为游行示威区,传达着民主、自由、自信、开放的信息。但我们不希望东风吹过,复如既往。

    世界公园我没去过,不知园内有无海德公园的微缩景观,有或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世界公园”能永久地成为中国的“海德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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