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收到二十年前一当事人快递来的申诉材料和一为十年前的医疗纠纷屡败屡诉的退休工人发来的邮件。
二十年前我是前一位的刑事辩护人,我在申诉材料中看到了我当时手写的辩护词(无罪辩护),二十年后,他终于盼到了再审的机会。后一位过去和现在与我均不存在委托关系,是我的一位律师朋友在五年前出国时将我的电话告诉了他,五年来我为他提供了免费咨询。
当今社会有些人即便有纠纷也是不需要诉讼(或其他法定程序)的,他们或不愿,或不屑。人有人道,蛇有蛇路。以潜规则的方式解决纠纷是有效率了,甚至有时还能找到双方可以接受的公平。于是各类掮客混迹于“纠纷市场”,关系、权力、金钱、黑社会都可能成为纠纷的实质裁决人,甚或挟法律和公器为帮凶。
在司法腐败、司法不公令世人失望,诉讼有成律师业务鸡肋之忧的今天,每每看到无助的老百姓将司法救济视为救命稻草时,总不免在鼻子发酸的同时心中由衷地升起对他们的敬意。已执业二十多年的我,也算是经风沥雨之辈了。我承认见多了,有时会麻木,所幸鼻子发酸之我心未死。
设想(可不能成为现实)如果所有人都对司法失去信心,都以合法程序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国将国乎?就凭此,难道我们不应该向在诉讼途中跋山涉水的当事人致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