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9年,一家在北京成立的公司,将多张邮票在邮币卡交易中心托管上市,并对邮票价格进行操纵。随后,招募工作人员几十名,划分成若干小组,各小组分工配合,诱骗多名被害人购买被操纵的邮票,从而骗取钱财。W某被招聘进入了该公司参与诈骗。后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指控W某诈骗金额为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龚思永律师受托担任W某辩护人。
办案经过:
本案中,W某被指控诈骗数额60万,根据刑法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即使有从犯情节,刑期也在3至10年之间。龚思永律师接手本案后,到法院阅卷,对几十本案卷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各被告人、证人的笔录进行对比分析,并调取了W某的工资银行流水,形成了如下辩护思路:首先,根据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及W某工资银行流水,起诉书指控W某诈骗60万,不符合共犯规定和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按照W某所知情的20万来认定;其次,根据分工和地位,W某属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上述辩护思路,龚思永律师庭前和庭审中向法庭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案件结果:
法庭经过审理和评议,采纳了龚思永律师的辩护意见,数额就低认定,从犯情节也得到认定,最终法庭对W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