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人为图便利“顺手牵羊”,拿走他人遗忘的物品、公私场所的财物,觉得“东西不值钱”“没人发现”,不算什么大事。但实际上,盗窃行为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会构成盗窃罪,并非“不值钱”就可以免责。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该罪的认定的核心是“非法占有”,无论财物价值高低,只要符合特定情形,就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入户盗窃,即便只偷了几十元的生活用品,也因侵犯了他人住宅安宁权,直接构成盗窃罪。
关于“数额较大”,各地标准虽有不同,但通常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起点,达到该标准就会被立案追责。而多次盗窃、扒窃等情形,不受数额限制,比如一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即便金额未达标,也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划分: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切勿抱有“贪小便宜”的心理,无论是他人遗忘的财物、公私场所的物品,都不能擅自拿走。遇到他人遗失财物,应主动归还或上交;同时要保管好自身财物,防范盗窃行为。一旦实施盗窃,即便金额不大、主动退赃,也可能留下刑事案底,影响终身。
吉增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