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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同背后的“大”博弈:一宗跨境域名权属案的破局与启示

作者:梁雯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5次举报
2025-11-07



2025 年 3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 "香港诺某公司诉深圳紫某公司域名权属纠纷案" 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紫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我们作为诺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该系列域名纠纷案件中取得全面胜诉。


本案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域名权属争议及香港劳务合同争议等多重涉外法律关系,诉讼程序历时五年。域名权属争议历经域名争议仲裁程序、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一审及二审全过程,最终通过司法判决明确了域名恶意注册与使用的认定标准,以及涉外域名合同的形式审查要求,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域名权属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指引与实践参考。



一、涉外域名权属纠纷案件背景

诺某公司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企业,主营马术运动品牌 "mxxx",并在多个商品及服务类别注册 "mxxx" 系列商标。2013 年 4 月,该公司董事李女士通过 GoDaddy 注册域名 "mxxx.com",用于品牌宣传与产品销售。2017 年起,诺某公司委托深圳徐某(紫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涉案域名网站的 IT 技术及维护服务。


诺某公司或许未曾料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域名和网站维护服务的外包行为,竟会引发一场横跨香港与内地、历时五年的法律拉锯战。

二、 技术服务背后的暗流涌动


2017 年,诺某公司与深圳紫某公司开启合作,委托其法定代表人徐某提供网站技术维护服务。起初,这段合作关系平稳有序,直到 2018 年 11 月,紫某公司突然主张其与诺某公司签署了《域名转让合同》,声称已受让涉案域名。令人诧异的是,这份涉及重要数字资产的合同仅加盖了诺某公司用于行政事务的小圆章,缺乏董事签字等必备要素。


更耐人寻味的是,2019 年 3 月,双方又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诺某公司仍以域名权利人身份授权紫某公司进行 ICP 备案。这种看似矛盾的行为模式,为后续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三、 争议爆发与程序博弈


2020 年 7 月,因紫某公司多次恶意修改网站内容、发布损害商誉的信息,诺某公司果断解除合同。随后,诺某公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提起仲裁,专家组于同年 10 月支持其诉求。然而,这场争议才刚刚开始。紫某公司不服裁决,其诉讼策略几经周折:先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转战前海法院,再经管辖权异议程序回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这种程序上的 "迂回战术",凸显了域名争议解决中程序规则的重要性。

四、法律争点的深层剖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聚焦于两个关键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涉外域名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紫某公司主张合同加盖小圆章即符合形式要件,且已完成 ICP 备案,应认定其域名权利人地位。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公司小圆章通常仅用于行政事务,重大资产转让需用法团印章或正式印章并配以董事签字。这份仅有小圆章而无签字的合同,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瑕疵。


其次,关于域名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紫某公司主张其已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符合程序要求;诺某公司则质疑其起诉时限问题。这反映了 UDRP 机制与司法程序衔接中的复杂性问题。

五、 司法审查的智慧之光


法院在审理中展现了司法智慧。一方面尊重 UDRP 机制的高效性,另一方面坚持对实体权利进行独立审查。特别是在合同效力认定上,法院不仅关注形式要件,更从合同内容 "无偿转让加反向付费" 这一违背商业惯例的条款入手,揭示出交易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的本质。


此外,法院还运用 "分割论" 原则精准确定准据法:合同争议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中国法律),法人行为能力适用登记地法律(香港《公司条例》),域名权属变动则适用物权法律适用规则(中国法律)。这种多层次的法律适用方法,为涉外域名争议解决提供了重要借鉴。

六、 实务启示与战略思考


本案带给企业诸多启示:域名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资产,应当由权利人直接持有,避免委托第三方注册或代持;企业需将域名纳入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制度;在涉外合同中,要特别注意签署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授权链条完整。


同时,企业应当理性看待 UDRP 裁决,既要善用其高效性,也要做好司法诉讼的充分准备。在证据管理方面,需要系统保存域名注册凭证、商标证书、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为可能发生的争议做好预案。


这场持续五年的域名之争,最终通过司法程序得到公正解决。它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通过司法实践厘清了 UDRP 裁决的审查边界与涉外域名合同效力认定标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虚拟财产保护树立了重要标杆。在这个数字资产价值日益凸显的时代,在虚拟世界获取权益,必须遵循现实世界的法律规则,唯有如此,才能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行稳致远。

 


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先发短信联系!中政法硕士,10多年知识产权法律经验,国际贸易、涉外合同、外资品牌保护,经办的各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3
  • 擅长领域: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侵权、综合、网络法律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110120********63 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侵权、综合、网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