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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工伤理赔误区,千万别踩坑!

作者: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时间:2025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2次举报
  1. 误区一:未签劳动合同就不能认定工伤不少人认为没签合同就无法理赔,这一观点错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职工可通过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后照样能申请工伤认定。例如农民工张某未签合同,在工地施工时摔伤,凭借工头转账的工资记录和工友证言,成功完成工伤认定并获赔。

  2. 误区二:超过退休年龄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退休返聘人员、超龄务工者受伤后,常被单位以 “超龄” 为由拒绝理赔。但司法实践中,若超龄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符合劳务关系中工伤相关认定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某退休教师被培训机构返聘,授课时因教室设施损坏摔伤,法院结合其工作性质和受伤场景,支持了其工伤待遇诉求。

  3. 误区三:单位垫付费用后可随意抵扣赔偿部分单位垫付医疗费后,会在后续理赔中直接全额抵扣。但需注意,单位垫付的费用仅能抵扣其应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款项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可抵扣。例如单位垫付了 5 万元医疗费,而最终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职工 8 万元伤残待遇,单位不能用这 5 万元抵消伤残待遇。

  4. 误区四:自愿放弃社保,工伤由自己承担有些职工为多拿工资,与单位约定不缴社保,受伤后单位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该约定无效。此时所有工伤待遇都需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仍可正常申请工伤认定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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