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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性犯罪的刑罚如何执行?(下)

作者:李嘉梵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5日分类:司法案例浏览:300次举报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本文对吴亦凡刑罚执行的几个问题简要解释如下。


四、驱逐出境是否有时间限制?

现有法规范对于驱逐出境附加刑的期限尚不明确。换言之,对于犯罪之外国人可驱逐出境,时间长度未说明。但笔者认为至少应当高于10年。

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81条之规定,作为行政处罚的驱逐出境不被允许入境的年限为10年。刑事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明显严重于行政违法行为,故而因刑事违法被驱逐出境,不被允许入境的年限理应更长,即超过10年。


五、执行驱逐出境的主体?有期徒刑与驱逐出境的先后关系为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之规定,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六、机票谁来买?去哪里送机?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之规定,执行强制外国人出境所需的费用(包括押送人员食宿、交通费,以及其本人无力承担费用而驻华使、领馆拒不承担或者在华没有使、领馆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食宿、交通费、临时看押场所的租赁费、国际旅费等),应当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办案地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其次,对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如果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前往与我国接壤的国家,也可以安排从边境口岸出境。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出境时间应当尽可能安排在抵达口岸的当天。无法在当天出境的,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七、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本案中,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数刑中最高刑期”即——11年6个月;

“总和刑期”即——11年6个月 + 1年10个月=13年4个月。

所以,本案中执行刑的范围便为11年6个月以上,13年4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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