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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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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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条件

发布者:王诗琪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2563人看过

当事人经过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缴费立案、法院审理、宣判、送达的过程,得到了一份裁判文书!如果被告没有按照裁判文书内容履行义务,原告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又需要什么条件?

一、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收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只有在收到裁判文书后才会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当事人,可以适用公告送达,公告后经过60日视为送达。

二、双方收到判决后还要经过上诉期和履行期。如果是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告如果没有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但二审判决何时生效没有明文,对于二审判决生效时间存在以下观点:1、二审判决作出之日生效;2、二审判决宣判之日生效;3二审判决送达之日生效。再经过履行期,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这两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执行需具有以下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执行人明确;(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6)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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