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摘要 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招嫖信息,涉案3单。余培芸律师介入后紧扣“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三条主线,成功推动从犯认定,获大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一、发布招嫖信息赚佣金,参与共同犯罪被追诉 2021年3月起,陈某在广东鹤山某住所内,通过微信、抖音、陌陌等社交软件发布卖淫信息进行招嫖,将嫖客信息发给上家余某,由余某安排卖淫女到指定地点卖淫。2021年4月至6月期间,陈某成功介绍卖淫3次,从中按比例分成获利。2021年7月14日,陈某在住处被民警抓获。 二、余培芸律师精准辩护: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 余培芸律师介入后迅速研判,制定三重辩护策略:第一步,重点论证陈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陈某仅负责前期招嫖信息发布,对中期安排卖淫女和后期收取嫖资等核心环节均不参与,其地位和作用明显区别于主犯余某,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第二步,审查起诉阶段即推动陈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稳定认罪态度,争取最大从宽空间。第三步,向法庭阐明陈某此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参与犯罪时间较短,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愿意主动缴纳罚金,悔罪态度诚恳。 三、从犯认定获法院采纳,获大幅从轻判决 法院最终采纳余培芸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结合其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案主犯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七万元,陈某获大幅从轻。 提醒:介绍卖淫罪中,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招嫖信息即可能构成犯罪,多次介绍将面临刑事追诉。即便只是从事前期招嫖工作,只要参与共同犯罪即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从犯地位可争取大幅从轻。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地位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轻重。余培芸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善于从共同犯罪地位、认罪认罚等维度挖掘从宽情节,以专业判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