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你还相信中国的法律吗?”
这是一个客户问我的问题,我的回答是——“相信”。至于她为什么会问我这个问题,我也寻求了她的理由,她说:“法律规定的挺好,但是那么多案件,你听说几个无罪的?网上天天都能刷到举报喊冤的,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国家的,谁会好好考虑老百姓的案件啊……”
我想,她想表达的,可能不只是对于中国法律的疑虑,还有对中国司法现状的不满甚至是对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的不自信。她的疑虑、不满、不自信可能来源于她的亲属正身处的案件,而我所坚定说出的“我相信”同样来源于我将近十年的法学学习和五年的律师从业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七十五年来,筚路蓝缕,我们的法治建设也是多经磨难,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我们的法律体系才开始逐渐完善,法治之路才正式稳步向前。
96年,在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把此前“以法治国”的提法改为“依法治国”,指出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的目标由“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自此,“依法治国”就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正式确立下来。
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
我们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身处法律行业的各位老师、前辈、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学弟学妹们,正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推动者、见证者乃至一个个新时代的创造者。
诚然,我们的法律仍不健全,我们的司法仍然存在不公,我们的法治建设任重道远,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必回避也不会回避。作为身处一线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我想,对于这些问题,我比大部分当事人和家属都见到得多、体会得深,所经历的精神信仰上的痛苦和纠结更是难以言说。但是,我为什么还会说我相信中国的法律,我相信中国的司法,我相信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因为,我希望我们的法治早日完全实现,不止我相信、我希望,我作为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同窗朋友们也相信、也希望。因为相信,我们能够看到冤假错案的平反;因为相信,我们会更加关注社会热点案件的进展;因为相信,在面对不公时,我们更多的人会选择站出来仗义执言。
当然,这个话题谈论起来过于宏观,而微观的事情,需要我们每一名法律人去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干。
我叫杨轲峰,一个在洛阳做律师的,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