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轲峰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6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广东的李X、王X、冯X等人计划寻找提供银行卡的卡主并假意提供银行卡给违法犯罪跑分团伙,在违法钱款转至卡主银行账户后,通过先挂失银行、后再解除银行卡挂失的方式进行“嘿吃嘿”,以非法占有卡内钱款。因李X等人均无驾照,王X找到其朋友秦X为其开车,并承诺一天600元。后秦X开车在王X等人的指挥下载着王X等人往返于广州市花都区、海珠区、番禺区等地,并在番禺区一酒店联系上一跑分团伙假意跑分,在钱到账后,李X、王X等人迅速给银行打电话挂失账户,并将持卡与跑分团伙交易的同伙从酒店接出。第二天,李X等人到银行准备取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银行卡已被洛阳警方冻结。
2023年5月,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秦X主动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于当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秦X母亲冯X委托我们为秦X提供辩护。
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之后认为,秦X等人的行为属于盗窃他人财物行为,且数额巨大,行为已触犯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实际取得财物,属于盗窃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辩护人根据秦X涉案的数额、情节等制作了详细的量刑计算表,但检察官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犯、自首的意见。
秦X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基于未遂、初犯、认罪认罚情节,给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判决结果
本案开庭时,我们在尊重当事人认罪认罚意愿的前提下,抓大放小,紧紧围绕“本案的共同犯罪应当区分主从犯”“本案当事人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两个在检察机关量刑时没有认定的情节展开辩护。
经过当庭论证以及庭后意见补充,最终当事人从犯、自收到 法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均被法官采纳,判决结果相较于量刑建议降低了一年三个月,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律师评析
本案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虽然缓刑的目标未能实现,但相比量刑建议少了一年三个月的判决结果着实另当事人以及家人喜出望外,辩护人也在这个案件中感受到了职业成就感的巨大满足。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只有具备深厚的刑事辩护理论功底及辩护技巧,只有反复阅卷全面吃透案件,才能锁定辩护重点,制定专属辩护策略,知道在什么阶段做哪些准备,抓大放小,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