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轲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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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律师从法理与情理两个角度出发,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发布者:杨轲峰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2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某日,张XX(男,14岁)、李X四(男,14岁)、王X五(男,14岁)、赵X六(男,14岁)四人与陈XX(女,11岁)在李X四家中轮流发生性关系,在此过程中,陈XX系自愿,张XX等人未对陈XX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次日,因陈XX回家较晚,在其母亲追问下,陈XX说出以上事实,陈XX母亲遂向某县公安机关报警,某县公安机关在接报警后很快将张XX等四人抓获到案,李X四家属委托我所律师介入案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我们在介入案件后,多次帮助李X四等四人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陈XX及家属表示歉意并给出经济补偿,最终在某县公安机关的主持下,李X四等人家属与被害人陈XX家属达成刑事和解,陈XX家属出具谅解书,这为我们后续的罪轻辩护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在阅卷后及时向检察官提交了法律意见并多次与检察官见面沟通。因为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检察官也是非常重视,我们从法理、情理两个维度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最终检察官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根据四人的情节分别出具了三年九个月、四年四个月、四年六个月、五年的量刑建议,某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该量刑建议。

该案系轮奸案件,且被害人系幼女,其量刑起点就在十年以上,且需从重处罚,基于四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最终在量刑时降格处理,这个结果另四名被告人的家属也非常满意,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在某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照下,被害人陈XX接受了系统的心理辅导,已返回学校上课。四名被告人也已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送往未成年犯管理所执行判决。

律师评析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不同案件的辩护策略一定是不同的。在本案当中,基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我们的辩护工作并不像在其他案件中那样言辞犀利,而是从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沟通式辩护,既实现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障,也促进了被告人家庭与被害人家庭的和解,使本案的消极影响被有效控制,这也是我们辩护的意义所在。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无刑刑事团队骨干律师,2022年洛阳青年律师辩论赛冠军暨最佳辩手,2022年洛阳市全市司法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5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