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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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广西望之辩尹伟军律师有效辩护,获法院改变检察院量刑建议,从一年九个月直接改判一年

发布者:尹伟军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7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2月日凌晨3时许,某镇酒吧内因琐事纠纷发生争执,后引发双方数十人打斗事件,造成2人轻伤,12人轻微伤的后果。警方事后拘留数十人,检察机关以H某某等9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向某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H某某提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二、办案过程和结果
尹伟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和对方当事人家属展开谈判并取得对方当事人全部家属和解,双方第一时间签订和解书。尹律师同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获取多份对当事人有利证据,起草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和主办检察官多次有效沟通,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最后,当事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在法院审理阶段,开庭前尹伟军律师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开庭前辅导,特别是对认罪认罚工作重点辅导透彻。庭审上尹伟军律师对案件定性问题、量刑问题展开深入辩论,有力扭转审理人员定向思维,为案件不采纳公诉人量刑建议奠定良好基础。

最终,人民法院决定不采纳检察机关一年九个月的量刑建议,采纳辩护人意见,把H某某从排名第三的被告人直接降到最后一名,对H某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为全案处罚最轻。

三、办案思路和心得

办理打架斗殴类案件,主要涉及故意伤害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和聚众斗殴犯罪,如何进行准确区别和定性就是办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寻衅滋事是单方的积极行为,双方所处的状态是一方积极主动,另一方消极被动,如果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这种特征,则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认定,除要求客观上双方或多方以暴力互相攻击外,还要求双方都有非法侵犯对方的意图,均是积极参与斗殴。

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刑事辩护律师需要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需要严谨细致地收集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现场勘查报告等。尹伟军律师曾经从警15年,在公安工作历练中积累深厚调查取证经验和方式方法,善于在案件办理中收集发现证据还原案件真相、确定被告人罪责轻重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裁手段,是一种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有力工具,更是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的有力工具,我们法律共同体都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尹伟军律师,从警15年,执业后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现任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入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刑事自诉、取保候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