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尹伟军律师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4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尹伟军律师代理某民行交叉案件,案中有案,涉及一起民事诉讼和两起行政诉讼,案件起因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引发所致。涉案当事人上百亩山林被同村他组侵占,转包他人,侵占人在民事诉讼中败诉承担清退山林退还林地,支付相应租金的法律责任。但侵权方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提起一次林权确权行政诉讼,败诉后又另提起撤销林权证行政诉讼。在第二次行政判决中,一审、二审法院在侵权方超出法律规定起诉期限,未能提供任何《山林承包使用证》或《林权证》等直接证据来证实案涉争议林地为其所有,即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未作实地勘查,严重错误适用法律,作出撤销《林权证》的错误判决。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也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
尹伟军律师接受代理后,爬山涉水到实地勘查,找到当年分山人,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充分有利新证据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法律监督,和主办检察官多次有效沟通,促使检察官展开调查核实,最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请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抗诉,广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正式向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本案,最后作出改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137亩山林权失而复得,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
该案作为广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典型代表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法律监督全国巡礼优秀案例,2024年11月1日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