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有“黄金37天”这一说法,那么什么是“黄金37天”,“黄金37天”对于犯罪
嫌疑人来说到底珍贵在哪里?对此,相信除了司法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外,大多数人是不明其中含义的。
在刑事案件立案初期,家属会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写明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
拘留的起始时间、在哪个看守所羁押、涉嫌的罪名是什么等信息。然而,很多家属在这种时候不知道
该做什么,有些甚至认为拘留时间都不长,期限满了家人自然就会放出来,因此,大多数家属在拘留
后的37天这段时间里什么都没做,也就耽误了最佳的取保候审时间。现在洪雁云龙律师就为大家讲一
下什么是刑事案件中的“黄金37天”,在这段时间里能做哪些事情。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3天,需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可
以延长1到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需要
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就是30+7,为37天,这就是“黄金37天”
的由来。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刑事拘留,也仅仅表明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查,并不
构成终局性的结论或刑事处罚。在法律上,被拘留人仍然是无罪的。那么作为家属,如何把握好这37
天,才能为家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呢?
一、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
当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家属应首先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家人所涉嫌罪名的基本情
况,听取律师的专业建议。
二、律师会见
如果经济条件有限,不能直接委托律师办理案件,那么至少应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次。会见
中,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和
具体细节、提审的情况等,进而判断案件的性质和后续的可能走向。为当事人解答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疑
问,辅导当事人关于刑事程序的理解和相关诉讼权利的掌握。帮助家属更清晰的了解案件未来可能发生
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在会见后,已经基本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之后,可以判断出当事人有
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有针对性的准备材料,提出取保申请,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仅可以避免长时间羁押给当事人的身体及精神上带来的痛苦,而且能使当事人可以更好
地与律师合作,为自己的辩护进行准备,包括更频繁地会面、讨论案件细节、收集证据和准备辩护策略
等等。
四、批捕前的辩护工作
临近拘留的37天期限届满时,律师要再次会见当事人,询问近期是否有被提审和签属相关的文件,
有无签署辨认笔录、鉴定告知书或者其他书证等。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将会向检察院提
请批准逮捕,此时,律师要告知当事人在检察官提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不要忘记向检察官陈述
对其有利的案情。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告知当事人,如果检察院向其递交审查逮捕告知书,要记得写
明要求约见检察官,否则负责审查逮捕的检察官可能不会提审,这样当事人就失去了一次面对面向检察
官陈述案情的机会。
五、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根据会见的情况,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再次撰写《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
见书》提交给检察官,争取让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部分有争议的案件,也可以根据刑诉
法的规定,向检察官提出约见申请,在与检察官的约见中详尽阐述自己的法律意见,引起重视。
洪雁云龙律师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内,相关的辩护工作只有律师有权作出,因此,作为家
属要在该期限内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进行辩护工作,以避免错过最佳的取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