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间借贷案件多年,我常会遇到当事人纠结一个问题:手握完整转账记录,起诉时明明能主张全额本金、利息与维权费用,到底要不要为了快速回款做出让步?前不久办结的一起自然人与企业间借贷纠纷,让我对调解博弈、债权落地有了更切实的感悟。
当事人早年向一家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企业出借 30 万元,双方仅口头约定还款时间,未签订制式借款合同。到期后对方多次拖延还款,当事人反复线上、线下沟通催收,对方始终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推脱,一分款项都未兑付。无奈之下当事人委托我们提起诉讼,诉求包含全额借款本金、按一年期 LPR 计算的逾期利息,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分到法院简易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诉前调解。开庭前沟通中,我方当事人态度坚决,要求对方一次性清偿全部款项;但企业方坦言自身现金流紧张,短期内根本无力拿出大额资金,一次性还款方案完全没有落地可能。如果坚持全额判决,即便我方胜诉,后续执行阶段也会面临漫长回款周期,甚至存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风险。
权衡利弊后,我们陪同当事人重新梳理诉求,调整协商底线:主动缩减债权本金至 15 万元,同意对方分多年按月小额分期偿还。但为避免企业再次拖延,我们在调解条款中重点增设双重保障:一是设置分阶段还款金额,前期低额还款减轻企业压力,后期提高月还款额加速结清;二是约定违约加速到期规则,只要任意一期未足额还款,全部剩余欠款立即到期,同时按固定年利率计收逾期利息,当事人可直接就全部剩余本息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分批起诉、分批申请执行。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当事人自愿放弃剩余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全部诉求,案件诉讼费由企业承担。很多当事人会不解,明明出借 30 万,最后只拿回 15 万,是不是吃亏了?其实债权维权从来不是只看纸面金额,更要考量实际可执行性。若硬走判决流程,漫长诉讼、执行周期会持续消耗时间精力,最终能否足额回款仍是未知数。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出借人敲响警钟。借贷之初书面合同必不可少,还款期限、利息、逾期责任、律师费承担都要白纸黑字写明;大额资金交付务必走银行转账,留存完整催收记录。如若发生逾期,不必一味强硬对峙,合理调解搭配完善违约条款,反而能给自己的债权筑牢防护墙。调解不是认输让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为自己的债权选择一条更稳妥、更高效的兑现路径。
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