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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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生隙群内发 PPT 曝光隐私指控 “骗钱”,维权切勿踩法律红线

作者: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时间:2026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2次举报
2026-07-23

近期办结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本是相交多年的好友,又存在长期文字创作合作,日常同吃同住,本该好好协商解决酬劳结算分歧,最后却闹到法庭,双方都耗费时间、金钱,实在令人唏嘘。

二人合作数年,中间混杂创作稿酬、私人借款、共同生活开销、垫付医疗费用等多笔资金往来,长期未做清晰对账。矛盾爆发后,一方没有选择沟通对账、提起劳务纠纷诉讼等正规方式,反而整理长达数十页的 PPT,在四百多人的行业交流群公开发布。文档里不仅罗列所有合作项目、每一笔转账明细,还全盘披露对方同居琐事、征信担保、私人借贷等隐私内容,直接给对方贴上 “骗钱” 标签,这份 PPT 后续还被转发至多个行业社群,在圈内持续扩散,严重影响当事人行业口碑。

受损一方发现后,主动沟通劝阻无果,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要求删除、致歉,对方置之不理,无奈起诉维权。起诉时原告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社群与朋友圈公开道歉、高额精神抚慰金、全额律师费,然而庭审过程中暴露出不少现实问题:原告无法提交对方朋友圈发布侵权内容的证据,该项诉求直接落空;被告经公告送达全程缺席,放弃答辩、质证权利,只能依靠原告单方证据查清事实;同时法院明确,双方经济纠纷不能成为肆意诋毁、曝光他人隐私的理由,发布带有欺诈定性的负面内容,已经构成名誉侵权。

最终法院综合传播范围、双方过错程度,判决侵权方赔偿精神损失及合理律师费共计五千元,驳回道歉诉求,案件诉讼费、公告费均由被告承担。

结合本案,作为执业律师,有几点感悟想分享给大家。第一,私人间经济、劳务纠纷和名誉侵权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即便你自认对方拖欠款项、亏待自己,也没有资格在公开社交场合定性对方 “诈骗”,没有法院、公安文书佐证的负面定性,极易构成诽谤。第二,维权存在法定边界,曝光他人私生活、征信、转账流水等隐私,属于典型过激维权,法院会认定侵权人自身存在过错,相应减轻对方赔偿支持力度。第三,网络维权证据留存是重中之重,微信群、朋友圈、转发记录、账号实名信息缺一不可,缺少关键证据,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第四,诉讼主张切忌漫天要价,精神抚慰金、律师费法院会结合实际案情酌定,不会完全按照原告主张全额支持,盲目抬高诉求只会增加自身诉讼成本。

在此也给广大从业者提几点实用建议。首先,合作之初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稿酬标准、结算周期,每一笔转账备注款项性质,区分劳务报酬、私人借款、生活开支,留存完整对账凭证,从源头减少纠纷。其次,矛盾出现优先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发函调解,仍无法解决再提起合同、劳务诉讼,切勿在行业群、社交平台发布爆料内容、泄露他人隐私。再者,一旦遭遇网络名誉侵权,第一时间完整截图、录屏保存全部侵权内容,必要时做证据保全公证,锁定侵权账号实名信息,避免对方删除内容后无据可依。最后,提起诉讼前客观评估自身举证能力,对没有证据支撑的诉求谨慎主张,合理预估赔偿金额,降低不必要的诉讼支出,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4年4月,系浙江省司法厅批准试点的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为浙江省首批合伙制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330000YA1290488C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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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0000YA1290488C 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