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昝某是四川巴中某村村民,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并拥有合法手续。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昝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昝某在得知自己房屋要被拆迁后,多次同拆迁方协商拆迁补偿款事宜,但因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太低,根本无法维持后续生活,所以一直没有与拆迁方达成拆迁协议。之后拆迁方申请了行政裁决,昝某拿到了当地国土房管局的行政裁决书后,裁决中的补偿标准依旧很低,心有不甘下决定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通过网上咨询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有关的立项、规划部门及当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公开相关文件。在得到公开的申请信息后,经过律师仔细调查研究发现,此次拆迁项目存在违法之处,找到突破口后,律师立即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认为其作出的相关文件程序违法,应予撤销。在收到的复议决定书中,维持了当地政府的行政行为。面对这样的维持决定,明知困难重重也要迎头直上,随后律师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向法院提交了收集到的有力证据,希望通过司法的力量来制衡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但是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以政府作出的文件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驳回了起诉。针对这样的裁决,律师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上诉申请,请求依法撤除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在律师合法的上诉,以及辛苦收集到的真实客观的证据面前,法院最终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其继续审理本案。在开庭审理前期,相关部门就此私下找到昝某希望进行调解,在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多次协商,最后昝某拿到满意的拆迁补偿,案件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人民政府作出的文件是其行使法定职权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该批准文件包含了当事人的房屋所属地块,与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非一审法院所说的内部行政行为,不产生实际影响。征地拆迁本是复杂的巨大工程,也是矛盾纠纷众多的案件类型,巨大的利益差距使得征地部门与被拆迁人之间的产生冲突。在双方抗衡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是因为利益受损而进行保护自己而出现纠纷,处于不利地位。解决问题根本需要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同时也需要被拆迁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拿起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