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白某是湖南益阳人,在当地有一处房屋用于经营,附近房屋具是翻新于九十年代,可以说并不破旧,但就是这样一片区域的房屋却被打上棚户区改造中所谓的危房,并且在协商补偿安置时更是提出没有回迁安置房,无奈之下与几户被拆迁人一起找到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维权。
【案件分析】
经律师了解后,发现多处违法行为,随后在律师指导下针对此次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就该项目中涉及到的土地并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不能强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异地安置不能回迁也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提出异议。审理中,拆迁方找到白某与其进行协商,最终答应补偿回迁房并给予现金补偿。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拆迁征地案件对补偿安置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遇到此类情形,可以要求原地或就近回迁安置,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