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石某是湖南永州人,在当地有一套临近公路的房子用于经营。2012年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石某的房屋划入拆迁范围内,后因拆迁方拒绝按照经营用房进行补偿,一直未签订协议,并且石某的房屋在拆迁边缘,一直也没有动工,拆迁事宜也就暂停了。2015年政府又以棚户区改造为由,将之前未被拆迁的区域包括石某的房屋重新开始征收。可是这次的补偿安置也未能让石某满意,并且在未通知石某的情况下,单方面选择一家评估公司对石某的房屋进行评估,之后按照评估报告作出补偿安置方案,可结果明显低于同地段门面房的价格,后经人介绍找到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案件分析】
经了解后律师制定了维权方案,第一时间进行申请复核评估,以评估机构的选定未被被征收人知情和选择,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对本案中的评估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评估公司并不是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并且没有进行实地考察就得出评估报告,显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随后依法对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的补偿方案进行诉讼,并在庭审中指出案件的多处不合法行为,法院审理后,作出重新评估,撤销拆迁方作出的补偿决定并制定新的补偿方案。最后在律师指导下,石某与拆迁方多次协商,最终签订协议。
【杰睿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评估机构的选择一般是由拆迁方一方决定,使得其能更好的操控评估报告,以此来压低补偿价格。应为被拆迁方对评估机构并不了解,使得拆迁方能钻空子,而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以一方操控的评估报告给出的补偿决定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一旦出现类似问题,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帮助你在拆迁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