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夜间强制执行拆迁,需紧急情况才可执行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544人看过

【案情介绍】

冯某和朱某是湖南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处住宅。2012年因为政府开展铁路干线修建工程项目,由于冯某和朱某的住宅也在征收范围之中,所以需要对冯某和朱某的住宅予以征收补偿。但随后公布的补偿方案,冯某和朱某不能接受,曾经多次找政府部门协商解决,但政府部门互相推诿,迟迟不予以解决。冯某和朱某觉得不能就这样被动,所以就跟着那些不服补偿方案的拆迁户一起去政府部门那闹、静坐。一天夜里,冯某和朱某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刚开门就被人强行带出房子,随着一阵轰鸣声,冯某和朱某家的房子变成了一堆废墟。面对政府的“强硬”,冯某和朱某即生气又无奈,为了救济自身权益,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在对案件经过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后,我所律师迅速赶往实地进行调查取证,随后,经过严谨的分析讨论制作出了维权方案。经了解,我所律师发现这次的案件中有一处非常明显的违法之处,就是夜间强拆。因此我所律师就准备以此为突破口,对抗政府相关部门的不公行为。首先,我所律师先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但政府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也未给予答复,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所以我所律师代表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我方出具了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书、夜间强拆的相关视频资料等证据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则辩称冯某和朱某的房屋属于危房,夜间强拆属情况紧急,不得已而为之,但一直没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相关部门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责令政府相关部门赔偿冯某和朱某的相关损失。

【杰睿说法】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在本案中,明显不存在情况紧急,仅仅只是一个借口。夜间强拆不仅扰民更是对被拆迁户基本权利的严重侵害,这即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才能更好的保护权利、救济权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