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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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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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产生是为了更好的为民服务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407人看过

案情介绍

叶某和丁某是山西省某村的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宅基地。2014年政府进行电力改造工程项目,叶某和丁某的宅基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对于补偿方案,叶某和丁某感觉不合理,但政府相关部门却迟迟不肯把他们家的房屋评估报告交给他们,还一直催促他们签订拆迁协议,叶某和丁某多次索要房屋评估报告无果,就拒绝签订拆迁协议。过了一个月,叶某和丁某突然被当地的公安局给带走,也不说理由,将他们拘留了5天。叶某和丁某直觉这次的无妄之灾一定和拆迁脱不了干系,就一直犟着没开口。等到出去才发现原来家里人看他们被抓,慌了神,就同意了拆迁,他们这才出来。想起近来发生的糟心事,叶某和丁某气愤不已,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在充分了解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我所律师研究讨论并制作了维权方案。调查后,我所律师发现了这个案子中的突破口。公安局拘留当事人时未出示任何材料,也没有向当事人告知缘由。强制拆迁的程序也不完整,没有看到法院的执行文书就将当事人的房屋给拆了。因此我所律师代表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庭审中,我方出具了相关物证和证人证言以及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则辩称是误抓,且拆迁经过当事人的家人同意,是合法拆迁。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相关部门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赔偿叶某和丁某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和安置。

杰睿说法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因此在面临不公正待遇时,一定要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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