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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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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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搬迁属违法,遇到千万要注意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700人看过

案情介绍

金某和曹某是辽宁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住宅和几亩耕地。2012年政府兴建卫生医疗项目,需要对金某和曹某的房屋进行拆迁征收。因政府公布的耕地补偿价格不合理,而且土地没征收后,往后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所以就不同意进行拆迁。自从金某和曹某不同意拆迁,金某和曹某家曾多次被人骚扰,恶意破坏,就是报警也收效甚微。金某和曹某家看着渐渐冷清的街道,害怕自家房子会被强拆。所以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我所律师明白时间的紧迫性,火速前往当地进行证据提取和保全。在经过调查后我所律师发现,补偿方案规定的价款明显不合理且政府部门有迫使搬迁的嫌疑。于是我所律师代表当事人提出了行政诉讼,决定以法“制”法。庭审中,我方拿出来多项证据证明政府被诉行为的违法性,政府相关部门面对摆在眼前的事实,拒不承认其行为的违法性但又拿不出证据反驳我方的证据,也无法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相关部门被诉的行政行为违法,赔偿金某和曹某的经济损失以及撤销已经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

杰睿说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与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通过暴力或威胁迫使被拆迁人同意搬迁的行为是不为法律所认可的,这样做常常会严重侵害到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所以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救济,这样更有利于减少损失和打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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