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沈某和何某是山东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宅基地房。2014年因政府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对部分居民进行拆迁安置,沈某和何某家的住宅正好被规入了拆迁征收范围。由于公布的补偿价格太低,所以沈某和何某一直不同意拆迁,准备和政府扛到底,打持久战。但是没过多久政府相关部门就派人将沈某和何某的宅基地房拆除了。看着昨日的家园变成一片废墟,沈某和何某气愤难平,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反击,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所律师明白时间的紧迫性,于是立即出发前往当地,对相关的证据进行提取保存。在经过详细的了解后,我所律师研究讨论并制作了维权方案。通过行政申请,我所律师向相关部门申请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但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予以回应。于是我所律师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状告政府相关部门。庭审中我方出具了房屋权属证明、相关公告期限的规定以及法律中对于强拆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面对我方的犀利言辞,无力反驳,拿不出任何足以证明其行为合法的证据。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赔偿沈某和何某的相关损失,至此,案件圆满完成。
【杰睿说法】
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了行政强拆的权利,只有司法强拆。司法强拆之前要通知被拆迁人,而且在达不成协议时应当先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以后,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行相关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只有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强拆,而且就算要强拆,也要给被拆迁人留下足够的搬迁时间,否则就是程序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