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周某和王某是江西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住宅和几亩耕地。2013年因政府进行旧城区改造项目,对部分土地进行了征收,周某和王某家的土地也在征收之列。但对于政府规定的补偿方案周某和王某却难以接受,住宅的补偿价格只有周边房屋价格的一半不到,土地就更少了,一亩地就一千来块,眼看一拆就要露宿街头,无以谋生了。经过朋友的劝说,了解到补偿不应该这么低,于是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详细了解,我所律师分析讨论并模拟了相关论点,最终制作出了维权方案。实地调查核实了当事人家周边房屋的价格和当事人家里耕地的收益情况,多方面统计最后计算出来的结果远大于政府相关部门公示的补偿方案。于是周某和王某在我所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庭审中我方拿出了数项“铁证”,如法律明文规定的补偿价格条款、周边房屋近期价格等证据用以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则坚称价格是经过依法评估的,计算无误。经过我所律师的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撤销以做出的被诉行政行为。
【杰睿说法】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拆迁补偿的价款是为了能够满足被拆迁户基本生活需求而设定的,拆迁后的生活质量相比之前应当是有所提升的。所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才能更好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