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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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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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拆迁维权第一步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3日|分类:私人律师 |616人看过

案情介绍

叶某和吕某时江苏省某村村民,在村里各有一套住房和几亩承包地。2011年因政府兴建文化教育工程,需要征收部分土地用于建设。过了不久,政府就公示了征收补偿方案,但对于补偿方案中的补偿价格条款存在争议,所以一直不同意拆迁。经过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着拆迁日期一天天靠近,叶某和吕某看着周围的邻里一个个搬离,感到孤立无援,害怕政府强拆,遂找到我所(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案件审理

经过详细的了解过后,我所律师分析研究案件具体争议点,最终制定了维权方案。首先,我所律师先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不久就得到了回复,拿到了相关信息资料。仔细审查资料后,我所律师发现政府公布的补偿方案与相关资料中规定的补偿方案相差甚大。于是就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但直至法定期限届满,政府部门也未予以答复。最后只能代表叶某和吕某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政府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庭审中,我所律师出具了相关信息资料、政府公示的补偿方案等证据支持我方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我方提出的证据,无力反驳,也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其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诉求,判决政府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撤销已做出的被诉行政行为,并对其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至此,案件先告一段落,当事人的请求也得到了初步的满足。

杰睿说法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所以,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大多都是可以申请公开的,在遇到不清楚的法律问题时,不要盲目的同意,要学会或向律师咨询如何去查询和申请,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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